3月28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对外发布。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,标志着我国涉企收费监管进入了更加规范化、法治化的新阶段。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七方面重点任务。
一是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,要求各部门、各省份都要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,实现目录清单全覆盖,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。
二是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,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严格评估审核,对存量涉企收费政策开展专项整治,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。
三是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常态化宣传解读,通过多种渠道,及时向企业推送相关收费政策并解疑释惑。
四是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,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,推动解决企业关切的问题,探索通过开展价格、成本调查等方式,引导有关涉企收费主体合理合规收费。
五是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形成问题线索闭环处理机制,综合采取市场、行业、信用监管等手段,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。
六是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,围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、行业协会商会、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问题多发领域,进一步推动深化改革、清理违规事项、规范收费行为。
七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,加快推动制定修订价格法、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指南、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度。
与以往相比,《指导意见》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,主要有三方面特点。
一是全链条治理。《指导意见》重点任务涵盖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监管,事前建立目录清单和完善评估审核,事中加强常态化宣传解读和跟踪监测,事后完善问题线索的收集和处理机制,形成对涉企收费的全过程闭环监管。
二是源头治理。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、行业协会商会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违规收费多发领域,通过规范行业管理、推进行业改革实现源头治理,同时推动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,进一步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。
三是协同治理。治理乱收费问题是一项综合性工作,涉及部门多、领域广,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才能取得实效,《指导意见》注重强化部门协同,明确责任分工,压实部门责任,形成监管合力。通过以上这些制度安排,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,实现长效化治理目标。